签名 | 张公艺九世同居 |
吉凶 | 中吉 |
解曰 | 命里有时终须有,命里无时莫强求。 问谋事,虽有成功的希望,但时间上恐久延。 谈婚姻,在时间上也是比较迟延。 问诉讼,则以和解为宜。 问疾病,目前还无法痊愈,尚须待一段时间。 |
签语 | 衣食自然生处有,劝君不用苦劳心;但能孝悌存忠信,福禄来成祸不侵。 |
释义 | 运势:早春之时,令人寂寞,夏至即活,不宜冒险。 家庭:丁旺口盛,唯身必健,方得幸福,必能平安。 财利:虽用心苦,时之不与,莫可奈何,今春即转。 事业:起初不顺,一时灵感,起死回生,出乎意外。 升迁:必须致力,吾身自重,本不甚硬,己身健之。 姻缘:合之始也,如同路人,久而久之,待时见之。 考试:一次未中,再接再厉,不可馁志,三次即中。 健康:原因出己,悔不当初,所幸遇药,选对治痊。 远行:出之可行,唯勿勉强,强行招殃,不可不慎。 诉讼:本是芝麻,延伸大火,可收拾也,先冷静己。 失物:一时不慎,遗落于西,半回半失,嗣后小心。 |
古人典故 | 【张公艺九世同居】 |